中港物流运输责任追究时限

发布: 張亞東 来源:中港物流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 0

  中港物流运输代理人在作为承运人运输货物时。共责任从接收货物时开始至目的地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止。或根据指尔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指定的地点业已作为完成并已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交货义务。但货运代理人在交货物运往或运抵目的地前或后有义务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如在发出交货通知一定时问后,收货人仍未前来提取货物。也可作为货运代理人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交货义务。

  货运代理人在由其掌握货物的责任期间,应按合同条款的规定,采取合适的方式照料和运输货物,并随时执行货物所有人的指示,如呆在货运代理人不可能得到指示,而又必须采取行动的情况下,那么,此种执行是在货物所有人自行保险的情况下代表货物所有人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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