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按照《入境旅客行李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署2007年第 25号)中的归类审核价格,确定邮购进口商品的价格和征缴税款,但邮购商品千差万别,如果邮购的商品在《价格表》上查不到,海关是如何核价的呢?
海关依据署监发[2002]39号文件的规定,对行邮物品进行估价,主要参考:
1.香港市场同类物品零售价格;
2.无香港市场零售价格的,参考国内市场同类物品零售价格,并减除30%。
海关按照《入境旅客行李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署2007年第 25号)中的归类审核价格,确定邮购进口商品的价格和征缴税款,但邮购商品千差万别,如果邮购的商品在《价格表》上查不到,海关是如何核价的呢?
1.香港市场同类物品零售价格;
2.无香港市场零售价格的,参考国内市场同类物品零售价格,并减除30%。